​开展心肺复苏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发布日期:2015-08-28     点击数:

医院是诊治疾病,救护生命的场所,医院的所有工作人员都有担负有为患者提供帮助的责任,也应该有一定的救护能力。

为普及并提高医院员工救护能力,医院制定和实施了工作人员生命支持(心肺复苏)技能培训制度,规定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院聘用员工、外包公司员工,以及在院的实习生、研究生、规培生,都要经过分层次的心肺复苏培训,并需取得合格证,方能上岗工作。合格证每两年考核一次。

其中:急救小组组长,急诊部、重症医学科、麻醉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等科室的二线医师和医务部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生,均需接受高级生命支持(ACLS)/儿科二线医师为(PALS)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他人员需接受基础生命支持(BLS)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为了让更多人认识到急救知识的重要性,普及急救常识,我院面向社会不定期地开展自救互救活动,讲解突发状况下的急救知识和急救措施,让广大群众掌握基本的急救常识,该活动的开展也受到社会的一致好评。

上一条:提高风险意识,鼓励不良事件上报

下一条:医院消防培训和模拟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