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外购药供应商放开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03     点击数:

根据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医疗保障局(闽药监药流[2020]37号)的要求,参与我院外购药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材料网上可验证,进入医院的外购药品必须与院内药品进行同质化的信息闭环管理,可信息溯源,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可靠,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患者只需从医保部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药店购买,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供应外购药。

特此公告!

20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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