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员会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3-04     点击数:

根据厦门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0月9日至11月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7月15日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巡察反馈会后,医院党委立即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巡察反馈意见,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试金石,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落实在具体行动上,强化政治担当,全力抓好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高标准推进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党委书记和院长着力抓巡察重要事项办理抄告单问题和重难点问题整改,其他院领导具体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医院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整改全过程的监督。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科室党(总)支部书记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抓好具体问题整改。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召开6次党委会、9次重难点问题推进会,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持续发力、有效推进。

(三)坚持问题导向,拉出清单整改。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并以党内文件形式印发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对照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每周汇总分析整改情况,每半月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掌握整改动态,推进问题整改。组织力量优先办理抄告单问题,深入查找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多次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整改事项,推进重难点问题整改。

(四)注重标本兼治,健全制度机制。坚持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分析原因,从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健康、提升医疗水平、推进医院发展等层面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整改标本兼治作用。把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修订完善28项制度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管业务,从源头上加强工作规范和风险防控。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结合巡察整改统筹推进医院中心工作还有差距方面

1.关于“距离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和卫生计生工作重要指示要求还有差距,结合实际贯彻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对卫生计生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把巡察整改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结合起来,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始终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持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履职尽责、落实整改等5个方面剖析反思问题根源,制定做好反馈问题整改的具体举措。

三是推进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省级重点专科数占全市三分之二,2021年获批省级临床医学中心。推进“五大中心”建设,卒中中心和胸痛中心获得国家级认证。推进日间手术中心建设,“日间手术全流程预约系统”获得国家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金奖。

四是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千方百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满意的健康服务。优化改善就诊流程,采取加开业务窗口、增加自助机设备、扩增等候区等举措,缩短等候时间。积极推行诊间结算,信用就医建设,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

2.关于“对巡察的严肃性认识还不够深刻”的问题

一是切实提高对巡察严肃性的认识,强化巡察是政治巡察、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试金石的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指定专人专本做好学习记录。

三是认真组织学习相关规定,落实医院党委每年2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和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

四是强化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落实支部书记述职、支部台账督查等年度考核工作。

五是修订《中层干部会议制度》,对11名未参会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3.关于“巡察整改与成果运用结合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把巡察反馈意见、医院整改方案下发到医院各党(总)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和中层干部认真学习,做好对照检查、整改提高。

二是召开建设发展专题研讨会,形成门诊流程优化改造、院区美化升级、学科建设深化发展等具体举措。围绕“医院高质量发展,如何做好各学科建设与发展”主题,开展“123”专题调研,形成收费窗口结算工作提升、进一步统一科室考核指标的统计口径、加强护理人员调配等11项问题清单及推进方案,11项问题均得到改善。

三是认真学习《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努力建设省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医院。将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

4.关于“医院门诊容量、床位数都远不能满足患者需求”的问题

一是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与上级相关部门主动积极对接,配合做好改善医疗环境解决方案,为决策提供充分依据。

二是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采取优质扩容、提质增效、智慧医院、对外拓展等举措,以“一院多区”形式实施跨区域发展,深化医联体和互联网医院建设,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强化分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分级诊疗工作,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

三是进一步推进日间手术中心建设,加强外科系统患者病床周转,缓解外科系统住院难。2021年初已全部开放7间日间手术室、启用日间手术中心病房,成立由多学科医护人员组成的医、护、麻一体化快速康复团队,“上午开刀、下午出院”,减少住院时间,节省医疗费用。

四是2020年6月新内科病房大楼正式启用,进一步统筹医院床位的使用管理,提高床位使用率,缓解内科系统患者住院难问题。

5.关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便民措施不够便民”的问题

一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慢性病长处方管理制度》,强化便民服务举措,开展慢病长处方、慢病线上续方、快递入户送药到家、为辖区内行动不便患者提供上门巡诊等服务。

二是积极提升便民举措,改善就医体验。总院分叉路口增加指示牌,对地面标识进行统一规范,调整收费窗口分区,增加核酸检测取样窗口,增加患者候诊区及候诊椅、增设叫号显示屏,方便患者实时掌握排队进度。

三是组织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实际完善便民举措,鹭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设哺乳喂养室,厦港、中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设自助一体机,鼓浪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患者提供轮椅使用服务,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6.关于“医院收入结构性调整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制定科室建设与发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根据医院整体预算要求设定各科室目标值,签署责任状。制定《2021年度科室建设与发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从医疗质量、工作效率、社会评议、运营效率、建设与发展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是关注重点监测指标,梳理月、季、年度医务性收入占比、药占比、耗占比变化趋势,对影响医务性收入占比因素进行数据监测和分析总结,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三是实行药品预算定额管理,同药占比一起纳入科室建设与发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进行管理,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降低成本。

四是实行耗材预算定额管理,同耗占比一起纳入科室建设与发展目标责任年度考核进行管理,制定《医用耗材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组织高值耗材价格谈判,对不降价耗材予以停用,已停用4批高值耗材。

五是制定《2021年度三级公立医院考核薄弱环节提升方案》,通过准点开台、延长服务时间等手段提高出院患者手术占比、微创手术占比、四级手术占比、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

7.关于“破解人才梯队建设瓶颈的力度还不够大”的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学科人才梯队现状,形成全院人才梯队建设报告。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建立合作机制,利用简化程序引进、福建省医疗卫生类引进生、校园招聘等形式,有效引进各层次人才。

二是完善《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才引进和培养专项工作》,加强人才内部培养,加大人才扶持力度。

三是制定《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才考核评价与管理规定》,加大柔性和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力度,以考核为抓手,推动协议目标完成,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发展。

四是依据《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绩效分配(原则性)方案》,制定医疗、护理、医技、医辅、职能部门、后勤等各系列的二次分配细则,明确各层级职工绩效分配原则,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并实施精细化管控。

8.关于“业务监督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一是下发《关于严禁私自推荐医保药品外购的通知》,加强外购药品处方管理,落实患者签署使用外购药品知情同意书要求,增加住院电子病历系统提醒功能,未按规定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具外购药处方的,系统将弹框提醒、限制使用。

二是制定《护士分层培训和考核制度》,规范护士输液护理培训,组织横断面静疗调研培训,急救管理分委会与静疗小组对全院输液情况进行督导。

三是进一步加强科室质控管理,规范实验室数据记录,每月对数据进行核对,确保记录信息准确无误。

四是2020年6月建立医疗废弃物闭环管理体系,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全流程追溯,自动生成预警提醒,有效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

五是制定《麻醉、精神药品和毒性药品管理规范指导意见<试行>》,每月对科室、门诊病区存放麻醉精神药品登记表格、基数数量、药品质量、处方等进行督导。

9.关于“对分院及分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2019年考核情况通报后,分管领导及时对排名靠后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约谈。2020年综合激励考核中,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绩均有显著提高。

二是加强对分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推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综合激励迎考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基层公共卫生工作,建立定期监督和考核制度。

三是修订完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药品使用供应保障制度》《药品采购、验收规程》,对药品采购原则、采购程序、新药引进和使用、临时用药采购、药品供应保障、验收等进行规范。

四是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采购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经整改,各社区中心药品品种配备符合要求,药品采购均在平台规范采购,定期进行处方点评及临床用药合理性分析,保障用药安全和合理使用。

(二)整改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部分事项整改不够彻底方面

10.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未见底清零”的问题

(1)关于“接受药商宴请”的问题

按照上级调查处理意见,宴请餐费已清退并上缴国库,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其中,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并对20多名接受宴请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2)关于“收受回扣”的问题

根据上级调查核实结论,收受回扣问题查无实据。2020年以来,在省、市卫健委部署下持续开展无红包无回扣医院创建活动,公开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主动上交红包处理机制、采购廉洁告知制度、签订《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2021年医院共收到患者表扬信110封、锦旗(含牌匾)554面、媒体表扬6次,拒收红包410人次。

(3)关于“医疗用气未招标(氧气)”的问题

2019年3月开始相关招标工作,3次公开招标都因只有1家公司递交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而流标,经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同意按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形式招标,已完成招标文件院内会签工作,后续按流程推进。

(4)关于“工程未决算”的问题

一是杏林分院传染病收治流程改造项目,已完成竣工总决算。

二是杏林分院1号传染病大楼、杏林医学中心配套附属工程,各分项已完成竣工结算。

三是门急诊综合楼项目,除智能化设备系统正在办理结算外,其余部分均已结算完成。

四是新加坡友好医疗服务中心项目,空调系统、智能化工程、给水管道迁改工程、辐射防护项目、挡土墙及围墙工程、基坑支护、场地平整及路面恢复等已完成决算。

11.关于“违规公务接待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已确认的超标准接待款项进行清退。

二是2020年12月开始实行智慧财务网上报销流程,通过系统控制,严格审核公务接待报销材料和手续,杜绝出现违规公务接待报销的情况。

三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其中,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2人。

12.关于“2013年6月前购买中高档酒问题清退不到位”的问题

医院已按上级处理意见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其中,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2人。2012年11月至2013年7月购买的中高档酒是医院开展外事活动接待用酒,目前,无法确定使用情况的中高档酒款已上交医院财务。

13.关于“清退返聘人员不够彻底”的问题

一是分院违规返聘的2名人员2019年3月已清退。

二是积极协调有关人员退还违规领取薪酬。

三是严格落实市卫健委《关于严格规范和整顿市属公立医院退休人员返聘工作的通知》,规范退休人员返聘。涉及分院制定《关于发挥退休专家作用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退休返聘工作。2019年3月以来,未再发生违规返聘人员情况。

(三)制度规范执行不力,精细化监管力度有待加强方面

14.关于“医疗检验检测合同签订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相关科室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认真反思原因,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对2名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二是医院纪委结合“如何更好地组织医院管理诊疗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培训与学习”调研,组织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集中轮训和专项培训80场。

三是加强科研项目管理,严格执行事前审批,项目委托测试前必须签订合同再执行。将合同会签表作为报销凭证附件上传智慧财务系统,科研管理系统增加提醒功能。

15.关于“依托医院有关专家成立研究所”的问题

一是巡察指出问题后,医院立即责令两家研究所撤出医院,两家研究所已完成法人变更,现法人为非医院人员。

二是经核实,扣除支付相关公司医疗服务及检测服务费用,两家研究所所得收益主要用于科普宣传、肿瘤早筛及推广肿瘤的基因分型和精准治疗,未发现个人对相关检测费用分成和违规使用的情况。

三是制定《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外送检验检查管理办法》,明确院内无法检测的临床检测项目,应由科室提交申请,经审核确认并按规范程序招标后,由医院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

16.关于“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形式确定供应商,2022年1月已完成招标。

二是对特殊和非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使用情况进行梳理,优先使用有注册批文的产品,并加强对医用食品的使用管理,营养科医生对临床医生的处方进行严格审核。

17.关于“护理人员参加院外培训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关于健康护理师培训问题,上级已调查核实并作出结论,未发现相关人员有收取回扣的情况。

二是护理部召集部分报名培训医护人员座谈,了解诉求。多次与培训公司协商退费事宜,2020年11月培训公司与174名医护人员签订退费协议书,按1300元/人进行退费。

三是制定《护士分层培训和考核制度》,规范院内各层级护士培训,对培训形式与内容进行完善。

四是制定《护理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及院外培训管理规定》,对护理人员参加院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进行规范。

(四)压力传导不到位,个别现象“反弹回潮”方面

18.关于“个别医疗收费不规范现象”的问题

一是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2019年8月已对相关科室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发科主任1个月管理绩效。

二是成立医保物价部,将分散于各部门的医疗收费、定价、价格管理、医保管理等职能统一归并医保物价部。

三是制定医疗行为、医保行为和收费行为规范,加强质控检查,形成闭环管理机制。

四是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信息化管控、相关知识培训,固化医疗行为、医保行为和收费行为管理要求,安排具有医学专业背景人员充实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力量。

五是修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和不合规医疗行为处罚条款,制定《医疗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大不合规医疗行为的惩戒力度。

六是开展医疗服务收费行为自查自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自查自纠。

19.关于“个别人员因私护照未及时上交医院集中管理”的问题

一是制定《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责令存在问题的科室和个人立即整改。

二是对全体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登记和全面清理,建立因私出国(境)情况登记册,因私护照已全部集中保管。

三是加强因私出国(境)人员行前教育,申请出国(境)前需阅读《因私出国(境)行前教育手册》并确认。

四是每月对因私护照管理情况进行梳理,通过短信催交、电话催交等方式提醒及时上交因私出国(境)证件。

(五)贯彻执行党建制度仍缺乏刚性,组织力有待增强

20.关于“个别党员未及时交纳党费”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各支部“党建e家”管理员培训,指定专人督查党费交纳情况,对每月20日前未交纳党费的党员进行提醒。

二是提高离退休党员线上交纳党费比例,对无法进行线上缴纳党费且未及时交纳党费的离退休党员,由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及时提醒交纳。

三是院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所有支部书记集中谈话,要求支部做好交纳党费工作。

21.关于“组织生活落实质量还不够高”的问题

一是督促党(总)支部书记和“党建e家”管理员,对因手术、门诊、会议等原因未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及时提醒请假,并适当延长线上组织活动时间。

二是组织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参加市卫健委举办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进一步提升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工作能力。

三是院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所有支部书记集中谈话,要求支部严格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

22.关于“党建学习记录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采取参加上级培训和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知识培训,促进党建学习记录规范。

二是规范学习、会议、活动、谈话等基层党建工作记录,对支部记录本记录情况、“党建e家”信息化平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三是院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组织支部书记集中谈话,要求加强“党建e家”管理,采取确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党员“党建e家”基本分。

四是约谈“党建e家”积分不足30分的3名党员,所在科室负责人参与谈话。

23.关于“2019年7月、8月2次研究干部落实末位表态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医院党委会议组织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福建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所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管理岗位领导人员选拔聘任的若干意见》等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福建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党委委员职责。2019年9月以来,均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

24.关于“部分干部选拔任用推荐考察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福建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所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管理岗位领导人员选拔聘任的若干意见》等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

二是严格落实“凡提必审”的要求,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填写《干部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三是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对公示期有情况反映的,立即调查核实并做出结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方可办理聘任手续。

25.关于“个别敏感岗位选人用人不够慎重”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福建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所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管理岗位领导人员选拔聘任的若干意见》等干部选拔任用规定。

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树立注重工作一线和实践的导向,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施展才华创造条件。

三是准确把握资格条件,根据不同岗位设定专业背景、工作经历、任职年限、年龄、身体条件、年度考核情况等方面硬性要求。

四是重点岗位、敏感岗位干部选拔报市卫健委组织人事处审核同意后启动选拔聘任工作,对拟提拔的干部,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六)巡察“回头看”发现的其他问题

26.关于“信息化项目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经了解,HIMSS病历管理等系统及电子病历由医务部立项、预算、牵头,护理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升级改造由护理部立项、预算、牵头,两个项目分别予以立项及预算。两个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过程及结果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未发现主观恶意拆分。

二是积极推进信息化项目验收,移动影像服务器及应用系统2020年10月完成验收、资产管理软件系统2020年11月完成验收、病房查房移动影像系统2020年12月完成验收、保健门诊排队叫号系统2021年9月完成验收、住院药房绩效系统2021年9月完成验收、护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2022年1月完成验收。

三是成立医院采购中心,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坚持多部门联审,加强采购全环节监督。

27.关于“医疗欠费催收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医疗欠费管理制度》,明确医院相关部门责任,收费处定期对出院未结算患者进行挂账结算并协助病房催收欠费。

二是对于恶意欠费人员,委托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以律师函或其他形式进行催缴。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中,发现患者有欠费,向法院提出诉讼,追讨患者欠费。

28.关于“医院对外委派的医务人员津补贴收支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问题

一是医院外派各托管单位的管理人员共6人,根据医院薪酬总额管理要求,统一纳入医院薪酬总额。外派爱心护理院2人津补贴发放形式符合整改要求。

二是市第五医院是区属独立法人单位,根据《区属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管理办法》,外派3人实行年薪制,基本薪资由总院发放,管理绩效由市第五医院根据翔安区有关规定发放。

三是外派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院人员基本薪资由总院发放,派往医院以劳务费形式发放劳务补贴。

29.关于“服务收费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重要事项对第三方公司进行管理,督促第三方公司履行合同款项。对于2017年底护工管理费收支不规范问题,根据上级处理意见,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二是关于“病例复印费收取和保管”问题,复印费主要采取POS机、微信、支付宝支付,对极少数不会用微信、支付宝的收取现金,采取收取和保管分离,财务部门负责核对并到病案复印室核查。

三是关于“营养食堂部分‘治疗饮食’自制收费票据存根缺失,存在现金短缺风险”问题,营养食堂立行立改,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由不同人员负责开单收费和复核、保管工作,严格进行票据管理,妥善保管票据存根。

四是制定《病案复印室收费管理制度》《食堂收费管理制度》《太平间收费管理制度》《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建立相互制约的监督管理机制。

30.关于“部分资产和高价值医疗设备闲置浪费”的问题

一是为推进实施辐射环评工作,2018年8月先行采购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简称DSA),因内科大楼建设工期延长和消防验收影响,DSA手术室建设延迟。

二是推进DSA手术室建设,2021年8月进场施工,手术室防护工程已完成,手术室净化已完成水电安装。后续将要求施工单位加速建设,缩短建设工期,做好工作衔接,加快完成设备安装、验收。

31.关于“个别购置设备可行性论证不够充分”的问题

一是积极探索提高设备使用效率的举措,2019年5月成立乳腺影像诊断中心,开展“锥光束乳腺CT引导下穿刺活检定位术”。

二是研究提升举措,通过加大宣传、多学科协作(MDT)、分院及社区推广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率。

三是制定《医疗设备购置论证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设备论证流程,细化各职能部门审核把关内容,提高医疗设备购置论证的精准度。

四是严格落实《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管理办法》《医疗设备购置论证管理制度》,临床科室负主责,职能部门把好关,加强购置设备可行性论证。

32.关于“个别自管房长期闲置”的问题

一是涉及的1套自管房2021年9月完成装修,已与符合条件并申请的新引进人员签订租赁协议,作为引进人才周转房使用。

二是制定《自管公房管理制度》,对公房适用人员、审批流程、租金标准、装修与维修、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自管公房房改等进行规范。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市委第五巡察组共向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移交信访件14件,医院纪委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集体分析研判,制定调查方案,调取相关资料,谈话了解情况,已全部办结。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6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4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事项

1.关于“医疗欠费催收不够到位”的问题

认真落实医院《医疗欠费管理制度》,做好医疗欠费催收,对恶意欠费拟委托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以律师函或其他形式进行催收。预计2022年6月底前完成。

2.关于“部分资产和高价值医疗设备闲置”的问题

指派专人负责项目建设工作,项目代建、监理单位指定专人进驻现场;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对照进度计划表,按节点督促施工进度,确保项目实施进度。预计2022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和设备安装。

(二)正在整改尚未完成的事项

1.关于“工程未决算”的问题

成立工作小组,由分管院领导任组长,基建办牵头、财务部配合。基建办负责办理各项目未决算事项、整理相关送审材料并进行决算支付;财务部配合基建办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对于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决算的项目,统一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预计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2.关于“医疗用气未招标(氧气)”的问题

已完成招标文件院内会签,安排专人与招标代理公司对接,将采购信息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做好后续招标工作。预计2022年6月底前完成招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巡察集中整改阶段虽然结束了,仍需要做好后续长效整改,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根基,持续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是始终强化政治站位,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和卫生计生工作重要指示贯穿到医院发展的全局,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委班子建设,加强党建工作的政治引领,促进医院党的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二是提升攻坚克难意识,推动巡察整改见底清零。树立攻坚克难意识,抓实医疗收费、薪酬体系、院区发展等工作,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三是强化担当作为意识,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聚焦干部任免、人员招聘、重大经费开支、工程招投标、药品耗材采购、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等环节,强化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风险防范,加强对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防范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四是深化成果转化运用,持续推进医院改革发展。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高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促进医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以扎实的整改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2139551;通信地址:中共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员会,邮政编码:361003;电子邮箱xmdyyydb@163.com。

中共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员会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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