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患者就诊过程顺利的目标,需要我们医患双方共同合作,我院理解和维护每个患者在文化、社会心理及精神上的需要。现将患者在就诊过程中的权利告知如下:
1.您有获得医疗救治的权利
凡来我院就诊的病人,无论其国别、性别、经济状况、教育程度、民族、宗教、婚姻状况和付费方式,我院医务人员均尽全力履行诊疗和帮助病人的义务。
2.您有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
(1)在不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的情况下,我院医务人员尊重您的个人价值观和宗教信仰。
(2)我院开设有临床心理门诊、营养(饮食)门诊,为您提供相应的服务。
(3)我院支持患者要求对其疼痛进行适宜评估和处理的权利。
(4)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我院支持患者在临终时要求获得有尊严的和富有同情心的医疗服务的权利。
3.您有知情、同意的权利
(1)您有权知晓医院的服务内容和有关规定。我院在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xmfh.com.cn)和院区均有公布。
(2)您有权知晓为您提供医疗服务人员的身份。我院全体医务人员在工作时均须挂表明其身份的胸牌。
(3)您有权知晓有关您的疾病诊断、病情、诊疗措施、治疗结果(包括意外情况)、手术过程、治疗风险、临床试验及疾病预防等方面的相关信息。
若您需要接受手术、麻醉、输血、使用血制品及侵入性检查等有风险性的诊疗项目前,需要您或您的授权委托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4)您有权知晓有关您就诊所需的费用、付费方式及其它相关说明。我院对全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公开告示,并免费提供价格咨询和查询服务(具体方式可询问医务人员)。
若您需要接受本市医疗保险规定的自付项目前,需要您或您的授权委托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5)您有权知晓有关您住院治疗出院后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方面的信息。通常医师会把主要信息写在出院小结上。
4.您有选择诊疗方式的权利
(1)最好的诊疗模式是医患双方共同参与的模式。我院欢迎并支持患者及其家属积极参与对患者的诊疗过程。
(2)根据实际情况,您可以参与如制订和实施诊疗计划、治疗过程中发生的伦理道德问题的讨论及终止抢救和停止生命支持治疗的选择等。
同时也提醒您:您无权要求不恰当或医学上尚不可能的诊疗方式或服务。
(3)我院各临床科室均开设有多种病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医护人员会通知有关活动信息,欢迎大家积极参与。
5.您有拒绝诊疗的权利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您有权选择拒绝诊疗或选择自动出院。
同时也提醒您:您因此必须承担医护人员告知您的因拒绝诊疗或自动出院后可能产生的对您的健康不利的后果。
6.您有个人隐私受到保护的权利
您的个人隐私在我院将得到尊重和保护。医务人员在对您进行临床问诊、检查、操作/治疗、病例讨论或会诊及转运的时候,均会满足您合理的隐私保护需求。
(1)与对您的诊疗无直接关系者,必须取得您的同意方可在场。
同时也提醒您:其他病人在接受诊疗过程中,您也应该自觉在诊疗场所外等候。
(2)在诊疗过程中,您有权决定哪些诊疗信息可提供给您的家属或其他相关人员。
(3)您的诊疗信息我院会尽力保密,相关人员需调阅病历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院的病历调用、复印制度。
(4)按有关法规要求,您或您的授权委托人有权复印客观性病历资料(具体内容可询问我院病案室工作人员)。
7.您有投诉或对医院批评建议的权利
(1)您有投诉的权利,您可直接向我院投诉受理部门投诉反映(投诉受理部门与电话在门急诊大厅均有张贴告知)。
(2)患者满意是我院始终追求的目标,我院非常欢迎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院提出批评建议,以促进我院建设和发展。
8.您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若由于医院或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您的人身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时,您有权获得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的权利。我院一定会依法予以赔偿。
9.我院是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常年依法承担药物临床试验
您在我院就诊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与诊疗您的疾病相关的临床试验性药物或诊疗方式,当医生询问您是否愿意接受该项试验时,您有权知晓如何参与的相关详细信息,同时您有权决定同意或拒绝与治疗相关的临床科研项目。
请您放心:即便您拒绝或终止参与临床科研项目,不会影响您在我院继续获得您该享有的的优质医疗服务。
10.我院依法可以开展人体器官移植项目
包括肝脏的尸体和活体移植,如果您有任何有关器官移植方面的问题,请与我院医务部或肝胆胰血管外科医师联系,他们会详细告知您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