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陈淑君 实习生 邱文婷 通讯员 陈晓慧 报道) “你看他多好。”昨天上午,看着自己的孩子调皮地撒娇,林妈妈一脸幸福。如果没有说明,谁也不会知道眼前这个聪明可爱的孩子三年前因患肝母细胞瘤,一度濒临死亡。
为了救儿子平平(化名),林妈妈割肝救子,一句“用我的肝救我的心肝”不知感动了多少人。经过第一医院肝胆胰血管外科的努力及其他相关科室的大力配合,活体肝移植取得成功。回想起当初制定手术方案时所承受的巨大压力,科主任李滨感慨万千,“肝脏质地脆,血供又丰富,易破碎出血,移植难度很大。”
7月9日,对平平来说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三年前的这天,平平与妈妈之间的肝移植取得了成功,这也是福建省首例活体肝移植病例。林妈妈清楚地记得那年夏天,还在上幼儿园的平平被发现患肝母细胞瘤。“对我和孩子的爸爸来说,那真的是一个噩梦。”那个夏天,林妈妈做了人生中最大的决定———用自己的肝救自己的孩子,“那是我的心肝啊!”
一个多月的时间,从体检到得知自己合适捐献肝,是如此漫长。手术那天,平平看着手术室不敢进去,护士长告诉他进去可以见到妈妈,孩子就听话地配合着医生打针、麻醉。手术后的前半年,为了让孩子更好地恢复,林妈妈辞掉工作专门陪着孩子。
三年过去了,对于肝移植患者,顺利度过1年就意味着身体各器官已处于比较平稳的阶段。现在,平平的情况很好,这个夏天他就要上二年级了。昨天第一医院肝胆胰血管外科的医护人员们为孩子过生日。林妈妈说:“对平平来说,这是个纪念他新生的日子。”
李滨主任介绍,活体肝移植是2000年后才在我国兴起的,目前国内活体肝脏移植数不超过60例。经过努力,第一医院通过了审批,日前被确认为我市唯一指定开展肝脏移植的医院。
□相关背景
活体器官移植只限亲属之间
我国面临日益扩大的器官供需缺口。为防范出现器官买卖,目前活体器官移植只限于亲属之间,陌生人之间暂时还不考虑开放。卫生部正考虑逐步扩大活体器官移植供体人群。
我国每年约有150万名患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但只有约1万人能得到移植器官的供体。2004年,在我国7000例肾移植手术中,活体移植仅占约4%,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目前,活体器官移植供体开放将“小步快走”,第一步首先向亲属开放,三类人群可以成为活体器官移植的供体: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对于帮扶形成的亲情关系具体定义,目前卫生部还未明确。目前还是提倡兄弟姐妹、父子母子以及夫妻等亲属之间进行器官移植。如果出现有帮扶形成的亲情关系需要器官移植个案,将具体问题具体处理,但目前还不考虑陌生人之间的器官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