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3年城市医生得“下乡”

发布日期:2013-02-07     点击数:

我省城里的医生将“下乡”看病,每批医生“下乡”不少于6个月。昨日,省卫生厅消息称,《福建省2013-2015年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已印发。我省未来3年要求城市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长期稳定紧密的对口支援关系。

就厦门医院而言,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对口平和县医院、漳浦县医院、云霄县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对口武平县医院、大田县医院、上杭县医院;厦门市第二医院对口东山县医院;厦门市中医院对口武平县中医院、龙海市中医院;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对口长汀县妇幼保健院、武平县妇幼保健院。

全省范围内,省立医院等37家城市三级医院将对口支援长汀县医院等72家县级医院,向每所受援医院至少选派4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卫技人员。此次选取的72家受援医院,重点向省扶贫开发和水土流失重点县县级医院倾斜。

同时,全省所有县(市、区)级医院也将开展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每家县级综合医院至少支援2家乡镇卫生院,县级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支援1家乡镇卫生院,向每家乡镇卫生院至少选派2名具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的卫技人员。

方案要求,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要签订支援协议书,支援周期内,派驻医务人员可定期分批轮换,每批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省财政将按照每名派驻人员1万元/年的标准补助支援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将实行绩效考核制,考核结果纳入医院评价、评审等。

方案明确,鼓励医院管理人员相互挂职;根据受援医院近三年县外转诊率前4位的病种,和国家要求纳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的20种重大疾病,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开展医疗服务,推广适宜医疗技术,支援医院的派驻人员在受援医院要参与门诊和病房排班、值班等临床工作,为当地群众提供诊疗服务。

方案同时鼓励各医院创新对口支援方式,通过建立医疗联合体、医院集团、托管等形式,开展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探索建立受援医院和支援医院合作共赢、分工协作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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