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八不”行为规范 做文明公民活动倡议书

发布日期:2016-10-21     点击数: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社会责任和文明素质,共同维护和树立良好行业和文明单位形象,弘扬文明新风尚,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此倡议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活动:

一是安全出行不违规。行人和车辆各行其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行人过马路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驾驶员行车时做到按道行驶、斑马线礼让、不随意鸣笛、不占用应急车道。

二是垃圾分类不落地。自觉做到不乱倒垃圾,不乱扔杂物,不高空抛物,积极参与道路、社区、楼道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垃圾分类。

三是节俭用餐不浪费。节俭用餐、安全用餐、卫生用餐、文明用餐。树立合理饮食观念,真正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社会风气。

四是红白喜事不奢办。深化移风易俗行动,树立崇尚节俭的文明新风。通过宣传在职工中树立新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努力形成移风易俗反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浓厚氛围。

五是言谈举止不粗俗。自觉做到在公共场合遵守秩序,远离不文明行为。推进邻里和睦,社区和谐,大力推广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形成讲文明、讲公德的良好氛围。

六是文明上网不低俗。提倡传播格调高雅的先进文化,反对低级媚俗,弘扬社会正气。做到善于网上学习、诚实友好交流、不传信谣言、增强自护意识、维护网络安、不沉溺虚拟空间。

七是旅游观光不任性。在旅游活动中注意文明形象,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在禁烟场所吸烟,排队遵守秩序,不在公众场所高声喧哗,尊重各地风俗习惯,保护文物古迹。在出国(境)旅游中不损害国家形象。

八是经济生活不失信。人人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意识,认真守约履约,不坑蒙拐骗,不欠债不还。大力推广诚信单位,营造诚实守信、一诺千金的良好社会环境。

希望全院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响应,自觉学习、宣传、倡导和参与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您的一点关注、您的举手之劳、您的微小文明之善举,将为提升您的文明素养、树立文明单位之形象,带来和谐与文明之荣光。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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