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名称:厦门市杏林医院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2、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1、厦门市杏林医院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二、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中第(2)点“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更正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因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出具,可暂以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作为替代材料提交,须同步提交《承诺函》)”。
2、厦门市杏林医院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响应文件二、综合评分办法第6点进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有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备案的,每个得2分,满分6分。”更正为“供应商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有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备案的,每个得3分,满分6分。”
3、原提交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下午17:30,现调整为2025年3月5日下午17: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替代材料说明
因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出具,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可暂以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作为替代材料提交;须同步提交《承诺函》(《承诺函》需加盖公章,与比选材料一并提交),承诺以下内容:
(1)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补交至厦门市杏林医院设备物资部;
(2)如2024年度报告存在亏损、重大债务、审计意见非标(如保留意见、否定意见)等不符合遴选资格的情形,自愿接受取消入围资格的处理。
2、入围资格效力
以2023年度报告入围的代理机构,其资格为“暂定状态”;最终入围结果以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查结论为准,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日。逾期未补交2024年度报告的机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补交报告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资格并追溯追回已授予的代理权。因材料不实或违反承诺导致入围资格取消的,将纳入“厦门市杏林医院代理机构失信名单”,2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项目遴选。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阮琳琳,联系电话:18046286042
联系地址:厦门市杏林医院厦门市集美区洪埭路11号安保楼2楼202室
厦门市杏林医院
设备物资部
2025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