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厦门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二号楼一层放射科办公区域装修项目
招 标 科 室:厦门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 ,联系电话:6248020,联系人:赵先生
获取标书地点:厦门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综合办(厦门市集美区洪埭路11号),联系电话:6248020,联系人:赵先生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1年9月30日8时至 2011年9月30日1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厦门市集美区洪埭路11号)
对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要具备总承包或装修二级及以上装修资质,投标文件必须包含。投标文件必须包含:①资格候审申请书(包括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等材料的资质证明),②企业法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书原件,③投标承诺(含工程量清单报价),④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改材料品牌及标准,如若擅自更改材料,甲方将按所用材料市场询价的50%结算予以处罚。
3、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法
投标人投标必须包括全部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报价(货物费、原材料费、生产制造、水、电、土建等改造材料、施工设计费、各种外购配套的原材料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伴随服务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均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投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如发现有转包行为,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从未中标单位选定一家信誉好的施工单位承包。
招标项目内容描述:
1、工程主体为杏林分院二号楼一层放射科办公区域装修项目。甲方现场指定施工,施工方要严格规范施工。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需要,配合甲方进行方案调整,主材必须经过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
2、甲方在施工期间所需安装的设备,施工方要在设备到达后做好设备的搬迁、安放、安装及相关水电气等相关接口的成功对接。
3、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工程受阻,应主动与甲方协商并根据甲方及设计单位意见提出方案调整建议,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4、二号楼一层放射科办公区域装修项目必需配合相关部门(消防、安检、质检等)进行验收,并保证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取得合格证书。
5、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注明: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参加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必须察看施工现场,了解装修施工要求。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如:标书不清、设计不完整、工程量清单位不详等)终止施工。否则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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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2011年9月24日至2011年9月30日
厦门市第一医院
201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