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CRA监查申请

发布日期:2020-05-27     点击数:

通知

2020年05月25日起到本中心进行监查或稽查等活动需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和填写附件“中心到访申请及承诺书”并加盖公司公章,两份材料扫描发送至机构邮箱,机构审核后将通过邮件进行回复,收到同意到访通知方可到本中心开展工作!请大家理解与配合,谢谢!

上一条:机构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下一条:室间质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