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申请条件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2. 持有有效护士执业证书,并在原单位注册;
3. 身体健康,无职业暴露禁忌症;
4. 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申请与接收流程
(一)材料准备
1. 原单位介绍信(盖公章),注明申请进修时长,不需写具体起止日期;
2. 填写《护理进修申请表》,一式两份(盖公章),模版见附件;
3. 护士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盖公章);
4. 其他原单位要求的材料(如所在地卫健委提供的进修申请表等),按需提交。
(二)流程审批
1. 进修护士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扫描成电子版(要通过扫描仪,不能用拍照的图片),整合成一份PDF文档,文件命名为:拟进修报到时间+医院全称+姓名+进修科室,如2025.05.05+某某大学附属某某医院+张三+急诊科。文件发送至邮箱:xmdyyyhlb@163.com。
2. 护理部审核资质,评估进修需求与接收能力,并通过邮件回复最终结果,如符合条件者,会收到《进修护士报到通知》,明确报到时间及注意事项。
(三)报到手续
1. 进修护士接到我院进修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来院报到。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应事先由原单位来函请假,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2. 进修护士报到时应携带上述盖章版纸质版材料、1张一寸半身免冠照片(用于制作胸卡)、建设银行卡(用于办理食堂餐卡)、工作服及护士鞋等工作相关物品。报到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白鹿路24号科研教学楼2楼235办公室。
3. 进修费应在报到时一次性缴清(进修费:150元/月),由进修护士报到当天扫码自助缴费及开票。
4. 我院目前无法给进修护士提供宿舍,进修护士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三、进修期间管理规定
(一)岗前培训
1. 由护理部负责向进修护士介绍医院总体规章制度、医院概况等医院有关规定。2. 由进修科室介绍本科室概况及有关规章制度,如病历书写规范、各种记录要求、交接班制度、值班制度、请假制度等。
(二)工作要求
1. 各科室护士长应亲自或指派负责任、有经验的带教老师管理科内进修护士。带教老师应根据进修护士的具体情况制定计划,并负责进修护士的学习、培养、考核和护理业务,督促进修护士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并使进修护士学有所获。
2. 进修护士必须遵守我院各项医疗规章制度、诊疗和护理技术操作常规,杜绝医疗差错和事故发生。
3. 进修护士应积极参加我院组织的各种业务学习,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4. 科室应做好进修护士的考勤及考核工作,进修期满时,需由进修护士、带教老师就进修护士在进修期间的工作、思想表现和专业学习水平予以鉴定,在进修申请表中填写进修鉴定,经护士长签字后交由护理部审核盖章,办理结业手续。5. 进修不满3个月者仅在进修申请表上盖章,3个月以上者出具《进修结业证书》,证书的开具以我院设置科室名称为准,不附注其他信息。
(三)医德医风要求
1. 进修护士应以救死扶伤,爱心护理为己任,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保护病人的隐私,杜绝对病人“冷、硬、顶、拖、推”的恶习。
2. 廉洁行医,珍惜自己的人格、国格,维护医院的声誉及“白衣天使”的尊严。
3. 进修护士要爱护我院的公共财物和技术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收藏资料及器械、物品等。如因撰写论文需要,须经有关科室同意。若损坏或丢失医院公物,应照价赔偿。
(四)组织纪律要求
1. 进修护士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医院及科室组织的各项业务和政治学习,服从医院及所在科室的管理。
2. 进修护士应绝对服从科室的工作安排,如中途因故结束进修,进修费用不予退回。
3. 进修护士在进修期间一律不享受探亲假、婚假。法定节假日应服从科室安排。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准请事假。病假需由三级医院相应科室主治以上医师出具假条。确有极特殊原因需请假者,请假两天以内由所在科室护士长审批,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由原单位主管部门来函,并由护理部审批。后续需按照请假天数1:1补班,如违反上述请假规定,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终止进修。
4. 进修期间各种补贴一律回原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