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修学员基本条件:
(一)进修学员选送单位应为县级(含)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二)进修医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
(三)进修技师: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具有技师相应的资格证、执业证、技术职称或上岗证
(四)进修学员申请进修专业应与执业类别和范围相符,选送单位与执业地点一致
二、申请流程:
(一)进修期限:3个月、6个月、1年可选
(二)进修申请所需材料:
1.《厦大附一进修人员申请表》2份(附件下载)
2.申请人的最高学历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一份PDF文档并以“选送单位+姓名+进修科室”命名于报名截止前发送到邮箱:xdfyjxb@126.com
(三)我院按季度接收进修学员,每季度报名截止时间为每季度最末月的23日,进修学员开始培训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月初(1、4、7、10月初,具体日期请以录取邮件通知为准)
(四)接到申请邮件后,将对申请人相关资质进行初审,并联系相应科室根据科室教学容量,结合申请人专业技术水平、进修时长等要素进行择优录取,录取结果以邮件形式告知,请确保邮箱地址正确,如因个人邮箱问题导致申请人未能及时查收邮件造成不能如期进修等问题,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注:
1. 报到时将再次对申请人资质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如资料不符不予接收
2. 录取后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计划到院进修,应及时告知,提供单位加盖公章说明发送至:xdfyjxb@126.com
三、进修学员报到:
(一)进修学员接到我院进修报到通知邮件后,应按照通知时间持进修所需材料的纸质版(即所有PDF文档的纸质版),《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协议》、《进修承诺书》(录取邮件附件中下载)来院报到
(二)进修学员报到时应携带工作服、听诊器及一寸彩色照片1张
(三)进修费应在报到时一次性缴清(进修费:150元/月/生 ),由进修人员报到当天扫码自助缴费及开票
(四)我院无法给进修医生提供宿舍,进修学员需自行解决住宿
(五)报到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白鹿路24号第一医院科教楼4楼教学部,联系电话:0592-2139280
四、进修学员岗前教育:
(一)教学部负责向进修学员介绍医院规章制度、医院概况及医德医风等医院有关规定
(二)进修科室负责介绍本科概况及有关规章制度,如病历书写规范、各种记录要求、交接班制度、值班制度、会诊制度、请假制度等
五、学员须知:
(一)进修学员必须遵守我院各项医疗规章制度、诊疗和护理技术操作常规,杜绝医疗差错和事故发生
(二)进修学员不得单独参加值班,不得独立出具转诊、伤残鉴定、计划生育、调换工种等病情诊断证明及诊断报告
(三)进修学员应积极参加我院组织的各种业务学习,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四)进修学员要爱护我院的公共财物和技术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收藏资料及器械、物品等。如因撰写论文需要,须经有关科室同意。若损坏或丢失医院公物,应照价赔偿
(五)进修学员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交更学习时间
(六)进修学员请假规定:进修期间一律不享受探亲假、婚假。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准请事假,病假需由相应科室主治以上医师出具假条,法定节假日应服从科室安排。确有极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必须由原单位主管部门来函,请假一天以内由所在科室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教学部审批
(七)进修期满时,应由进修学员填写好自我鉴定,带教科室做好考勤考核及书面鉴定,由进修学员提交到教学部审核办理结业手续。进修不满半年者我院出具进修证明,半年及以上者出具《进修结业证书》,证明及证书的开具以我院设置科室名称为准,不附注其他信息。如因自身或单位原因提出提前结业,则不予出具进修结业证明,且进修费不予退回
(八)以下情况不予办理进修鉴定及出具结业证书:
1.旷工或迟到早退(指事先未按照规定请假,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进修半年旷工 2 次,进修一年旷工3次,进修半年迟到或早退 3 次,进修一年迟到或早退 5 次)
2.进修三个月病事假超过一周,进修半年病事假超过两周,进修一年病事假超过四周
3.未办理结业手续提前离岗
4.服务态度不好,工作责任心不强,发生医疗纠纷。
5.违反医院相关规定,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
6.进修期满业务水平仍无明显提高,结业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者
(九)进修期间各种补贴一律回原单位办理